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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警方提醒:不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否则看守所里领人

本站发表时间:[2019-01-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大家都想放点儿炮,添过年氛围,但是烟花爆竹,可是属于危险物品,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放心的烟花爆竹消费环境,房山警方果断出击。

  1月1日以来,查获伪劣烟花爆竹621箱,共计7000余公斤

  打击非法贩卖毫不手软

  房山区与河北省交界线长,个别村民贪图利益,置规定于不顾,铤而走险,从河北省周边的地区购买北京市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甚至伪劣烟花爆竹进行销售,给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对此,房山警方坚决严厉打击,毫不手软。

  1月15日晚上,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带领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在辖区某村发现石某在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并当场查获4箱非法烟花爆竹。经进一步工作,又在其住处查获52箱非法烟花爆竹,共计查获非法烟花爆竹56箱,合计919公斤。

  据民警介绍,这些烟花是石某通过熟人,分多次在河北省涿州市路边购得,存放在租住的院子中,拉车在路边叫卖的。石某利用春节前烟花爆竹的购买高峰期、伪劣烟花爆竹的高利润,预备在年前赚个差价,挣一笔钱。却不想,钱没挣到,反而被罚。

  1月22日早上,青龙湖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开展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某村胡某家中及仓库中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核查,这些伪劣烟花爆竹共计113箱,1200公斤。

  据胡某交代,这些烟花爆竹,是他凭借熟悉道路的优势,躲避警方检查,分多次从河北某地购买,集中储存,进行售卖。

  据民警介绍,石某及胡某均无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相关的安全常识也不甚了解,且不具备存放危险物质的条件,一旦发生爆炸,后果将十分严重。目前,伪劣烟花爆竹均已被依法查扣,石某、胡某也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北京市对烟花爆竹有严格管控规定

  为了减少空气污染,增加燃放安全,尽可能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人生伤害,北京市一方面对烟花爆竹实施禁放和限放,一方面严格控制进入北京市场的烟花爆竹的标准。据了解,目前,在禁限放的规定中,明确了只能销售和购买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A级、B级的烟花爆竹,对C级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区域进行了严格限制。严禁C级(不含)以上的烟花爆竹进入普通居民市场。

  烟花爆竹等级区分

  A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

  B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C级: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

  D级: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很小的产品。

  房山区的禁限放区域

  根据房山区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的公告,今年春节的禁放区域包括燕山地区、城关街道、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良乡镇、长阳镇、窦店镇、阎村镇、新镇街道及各乡镇(街道)建成区范围。

  除了上述地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等地点及其周围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

  此外,部分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周口店镇、琉璃河镇、长沟镇、韩村河镇、青龙湖镇、石楼镇的行政区域内为限制区。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24小时和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房山警方提醒大家

  为了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请大家严格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同时,也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在发现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非法储存及买卖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燃放时也要多加小心,安全问题永远不能忽视。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