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十五元宵节”过后“年”就过完了,各经营商户已陆续开展经营活动,为全面夯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北京市通州区食药局继续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经营行为。
突出重点,排查到位。
以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生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部门协作,强化执法。
公安、食药、工商等部门发挥执法合力,坚决查处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 “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来源渠道不明等畜禽产品,经营针对儿童群体的不符合国家产品标准规定的“五毛食品”;经营针对老年群体的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白酒;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自制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协调,联合排查。
积极依靠属地政府,协调组织农业、工商、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排查。对排查中存在上述问题的食品依法采取相应行政措施,对在农村集市中从事问题食品经营的摊商严格予以取缔。
广泛宣传,社会共治。
广泛宣传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畅通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的优势,积极宣传整治活动,配合执法监管人员搞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