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北京市朝阳区统筹推进派驻改革,充分依据区情,共设立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单位特点,强化日常监督,聚焦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现对区级单位的监督“全覆盖”“零距离”。
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坚持强化统一管理,做好服务保障,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坚持机关、派驻“一盘棋”理念,加强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干部选任、交流等工作。坚持“月总结”制度,综合分析派驻机构运行现状,召开工作通报会,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服务保障和业务指导,确保派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履职监督考核,围绕工作实绩,综合上级领导评价、驻在部门评价、民主测评、平时考核等结果,形成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干部履职情况的综合评定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朝阳区纪委区监委针对干部需求和工作实际,优化培养模式,解决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疑虑,着力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精准履职的专业能力。截至目前,分层次、分专题共计开展了业务培训班18期,既包括对《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集中学习,又包括不同领域监督方式方法的交流研讨,使派驻干部不断查缺补漏、“充电蓄能”。分批抽调28名派驻干部到机关部室参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提升核心业务能力。派驻监督履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及时捋顺派驻监督关系,第一时间将新成立的区委网信办纳入派驻监督范围,结合隶属关系调整监督联系区职工大学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温榆河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派驻监察专员,加强对承担重大阶段性任务组织和单位的监督。同时,明确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对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予以纠正,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态度与方法,在精准监督上持续发力。
“目前我们正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派驻监督路径,已会同区国资委对区国有企业体量、党组织设置、纪检监察力量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市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推进区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组织设置和领导体制,全面派驻、分类设置、异体监督,实现国企领域监督全覆盖。”朝阳区纪委常委、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部长尚利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