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最优服务”为方向,着力推进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将门头沟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强,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实,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活。
有机整合 建设三级服务平台
有机整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和人民调解五项职能,建设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
实体平台建设。立足功能定位,设置法治宣传角、智能终端操作台、品牌调解室等,同时由专家调解员、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公益法律服务智囊团”,做优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做到场地便利、人员专业、功能齐备。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目前正在进行接待大厅和办公区功能设计。建成13个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包括潭柘寺、东辛房两个开放式工作站)、298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
网络平台建设。加大对“12348”中国法网的宣传推广力度,13家基层司法所实现“12348”中国法网智能终端全覆盖。推进普法宣传机器人、公证网上办证系统、社区矫正视频会见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地。
热线平台建设。选派全区资深律师参与值班,全面提升“12348”法律热线服务质量。通过实体、网络、热线三元联动,初步建成信息互联、资源共享、服务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建章立制 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规范化管理。制定《门头沟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确保“四统一”:一是按照司法部和市局相关规定要求,统一名称标识;二是统一登记报告、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三是统一服务方式,将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到镇(街)、村(居);四是统一公开服务,将服务人员、职责范围、服务内容等事项向群众公开。
精准化管理。完善窗口工作机制,建立解答咨询、登记归档等工作规范,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定期对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与属地司法所开展座谈、调研,查摆问题,及时跟进,妥善解决,保障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有效运行。
动态化管理。根据各镇(街)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节假日安排,组织律师每月定期值班。及时调整服务时间、服务范围等。同时由相关科室明确对公益律师的督查、管理和考核,确保村居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深度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共享共联 探索网格化管理模式
部门联合。积极构建“3+N”法律援助工作体系,纵向上,夯实三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推进村居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创建工作;横向上,在工青妇老残及十三个镇街、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区教委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区看守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区检察院、区法院工作站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机制联动。完善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在区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提供便捷、有效的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