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经济犯罪侦检培训班开启2019年第一讲,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工作人员,针对2019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资金支付结算等司法解释进行解读,朝阳分局经侦支队90余民警以及检察院干警参加了培训。
随着以专业化为依托的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朝阳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积极探索创新审查引导侦查机制新形式,通过派员赴朝阳分局经侦支队授课、邀请来院共同业务培训等形式,打破个案引导局限,提高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此次培训中,检察官李长林结合其自身办案经验,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多个司法解释进行梳理,重点阐述了2019年《意见》在非法集资案件中非法性的认定依据、单位犯罪判断和处理、主观故意认定标准、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把握等十二个方面的问题。
随后,检察官王瑶列举了典型案例,逐一分析司法解释中明确列举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方式,着重强调证据收集标准、犯罪数额标准等侦查工作注意的重点问题。
该培训获得侦查机关民警和朝阳检察院干警一致好评,为专业化检察职能配置下丰富审查引导侦查内涵提供新的有益经验。
“有时候检察官掌握的专业知识民警不了解,在审查抓捕阶段会对公安系统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朝阳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探索“检侦联合”培训的模式,对双方工作进展提质增效十分明显,未来还会将培训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