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深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凝聚各方力量,筑牢服务规范标准。
体系建设融入关联方共同参与
从高等院校、政法机关、研究机构等单位中选取法律专业师生、退休政法干警、社区力量等参与法律志愿服务,为重大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重点工程提供精准服务,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同体。整合律师、专家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公证员、司法助理员等法务人才资源,择优纳入“公益法律服务智库”,组建“人民调解服务团”和“法律服务团”,做优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工作。为全区535个村(居)配备调解专员、律师专员、公证专员。组织全区优秀律师47人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值班,协助解决重大疑难案件40余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40余条。
制度建设推陈出新严明规程
出台《通州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通州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全区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制定《通州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驻镇(街)律所工作制度》等,建立“行政+业务”双重管理模式,细化考核量表,明确各镇(街)司法所专管专责;实施《村居法律服务活动方案》,规范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明确对律师的督查、管理和考核,确保村居行、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到实处。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以制度保障全流程服务。
机制建设提升部门联办效率
完善公调、检调、诉调、劳调、交调、访调等对接机制,充分释放人民调解在息诉罢访和化解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全区年均化解治安纠纷500余件,调处诉前矛盾纠纷10000余件,调解劳动争议纠纷600余件。邀请区法院立案庭和诉调办工作人员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流动法庭”,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共办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案件800余件。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纳入强制法律援助的范围,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帮助,目前共受理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援助案件3213件。另外,还与区妇联、区残联、区金融办、区国安局等多部门建立了相关合作机制,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触角和职能。
据悉,下一步,通州区司法局将探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