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就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区质监、区工商部门协同,潭柘寺镇食药所配合,对潭柘寺镇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共检查食杂店、便利店共5家,出动执法人员11人,执法车辆4车。联合执法队认真查看了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范围,检查了索证索票情况、进货台账、食品保质期及存储条件。
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几类问题:一是销售的食品存在与生活用品混放的情况;二是对于分装的散装食品,未明示其生产日期等信息;三是冷柜未启用,需要低温储存的肉制品未达到0-4℃的温度条件。
针对上述问题,联合执法队督促商户立即整改。首先食品陈列设施布局要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食品贮存制度,根据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