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宣传+参与+监督” 打好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组合拳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房山区检察院针对护航民营企业方面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打好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组合拳,切实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宣传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法律知识
走进乡镇民营企业宣传法律知识。主管副检察长张凯带队进青龙湖镇为乡镇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从检察机关职能和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基本方针政策入手,系统讲解检察机关落实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给企业家安心经营吃上定心丸。第六检察部主任陈庆松前往房山区应急管理局,为该局工作人员及该局管辖的各涉危化品企业开展题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企业安全管理的重大影响”的主题讲座。
参与行政机关执法活动
房山区检察院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某名片卫生纸的现场执法活动,为行政机关现场取证提供意见,并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妨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拦路虎”。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调取涉民营企业犯罪相关案卷材料,与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如在办理某某有限公司被寻衅滋事案件,帮助涉事企业追回损失,有效的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