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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27]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9月23日,昌平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0次主任会议召开,听取昌平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光彤主持。

  会上,昌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天博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的主要成效、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做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汇报了我院坚持诉源治理、矛盾化解、精准量刑等多维度全面优化,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全面发展的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强调,要在稳定较高适用率、实现可用尽用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由更多数量向更高质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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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坚持宽严相济,推进规范适用。把握好制度适用范围,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确保罚当其罪。把握好从宽幅度,区分不同诉讼阶段、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确定从宽的限度和幅度,确保制度的准确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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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突出精准量刑,提升办案质效。着力提升检察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能力。健全量刑建议协商机制,及时更新罪名量刑台帐,确保量刑建议合法、合理、合意。强化值班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帮助的有效性,增强认罪认罚适用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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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强化协调配合,推进制度稳健运行。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衔接、多方联动,推动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更强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切实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士强指出,区检察院始终保持站位高、理念新、措施实,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务实创新、举措有力、成效明显,切实做到了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完善、内外监督全面、宣传引导广泛,为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区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下一步,要继续对标国家治理要求、对接人民群众需要,抓好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适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推动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情。

  与会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我院近年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海英指出,区检察院在贯彻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过程中,做到了机制运行较为完备、办案效率显著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有效,对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贡献。要进一步抓实“量刑建议”这一制度核心,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要进一步强化多方沟通协商,有序推进、同向发力,推动制度执行更加系统全面。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孙保军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以来,区检察院推进有力,成效显著,案件办理质效、检察人员业务素养、法律帮助参与度等得到大幅提升。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提升定罪量刑精准度,确保罪刑相适、罚当其罪。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