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清脆的法槌声在海淀区某小区
王老太的家中响起
昌平法院天通苑法庭黄莹法官
正在对一起“继承纠纷”开展巡回审判
案情回顾
被告王老太今年88岁,原告苏某是王老太的孙子。1997年苏某的父亲与某开发公司签订拆迁安置补助协议,苏某及其父母均为被安置人,三人共同取得位于昌平区的一套房屋。苏某的父母、姥姥与姥爷、爷爷均已去世,且未留下遗嘱,苏某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只有苏某和王老太两人。现苏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该套房屋。由于苏某正在监狱服刑,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被告王老太年过八旬且独自生活
其二儿子(即苏某叔叔)受托
作为王老太的诉讼代理人
但因居住在确诊病例所在小区
需要居家隔离,无法到庭
于是
黄莹法官与霍营司法所工作人员
一同前往王老太家中
并通过“云法庭”连线王老太二儿子
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纠纷
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讲述了拆迁后房屋取得的过程及相关情况。通过法庭调查,法官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王老太二儿子:这个房子是我大哥生前拆迁所得,但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
原告代理人:苏某在监狱服刑,他父母已经去世,办房产证必须先解决房屋归属问题。
王老太:我同意房屋由我孙子继承,这样他刑满释放还能有个地方住。
经过调解,王老太表示愿意将涉案房屋留给苏某。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由苏某全部继承,这起继承纠纷成功化解。
庭审结束后,在法官面前电脑屏幕的另一端,王老太的二儿子连连道谢,“法官给我们解决了难题,我居家隔离出不去,老太太行动也不方便,巡回审判真是为群众办实事!”
昌平法院深入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等工作
全面推动诉源治理
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
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
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