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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八旬老太家,法官“线上+线下”成功调解继承纠纷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26] 来源:法治昌平微信公众号 作者:
  “现在开庭!”
  清脆的法槌声在海淀区某小区
  王老太的家中响起
  昌平法院天通苑法庭黄莹法官
  正在对一起“继承纠纷”开展巡回审判
  案情回顾
  被告王老太今年88岁,原告苏某是王老太的孙子。1997年苏某的父亲与某开发公司签订拆迁安置补助协议,苏某及其父母均为被安置人,三人共同取得位于昌平区的一套房屋。苏某的父母、姥姥与姥爷、爷爷均已去世,且未留下遗嘱,苏某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只有苏某和王老太两人。现苏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该套房屋。由于苏某正在监狱服刑,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被告王老太年过八旬且独自生活
  其二儿子(即苏某叔叔)受托
  作为王老太的诉讼代理人
  但因居住在确诊病例所在小区
  需要居家隔离,无法到庭
  于是
  黄莹法官与霍营司法所工作人员
  一同前往王老太家中
  并通过“云法庭”连线王老太二儿子
  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纠纷
  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讲述了拆迁后房屋取得的过程及相关情况。通过法庭调查,法官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王老太二儿子:这个房子是我大哥生前拆迁所得,但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
  原告代理人:苏某在监狱服刑,他父母已经去世,办房产证必须先解决房屋归属问题。
  王老太:我同意房屋由我孙子继承,这样他刑满释放还能有个地方住。

  经过调解,王老太表示愿意将涉案房屋留给苏某。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由苏某全部继承,这起继承纠纷成功化解。
  庭审结束后,在法官面前电脑屏幕的另一端,王老太的二儿子连连道谢,“法官给我们解决了难题,我居家隔离出不去,老太太行动也不方便,巡回审判真是为群众办实事!”
  昌平法院深入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等工作
  全面推动诉源治理
  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
  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
  基层治理新格局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