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付出真心换得真情,可惜这句话并不是在谁身上都能见效的。也许你把某个人当朋友,他却只想骗你的钱。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向朋友购买房屋反被诈骗的案子。房屋买卖可是大事,切勿轻信别人,哪怕这个人是你认识多年的好朋友,也要适当警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案件回顾
2019年初,宋某照例在回龙观的一家棋牌室打牌,闲聊过程中,了解到牌友白某想要出售自己的房屋。细问之下,才知道白某的女儿因为沉迷网络赌博欠了180多万,现在还差60多万,所以想要卖房子解决燃眉之急。宋某觉得白某是自己认识多年的朋友,而且他的房子可能要拆迁,具备一定的升值价值,自己目前也有余钱,所以便非常痛快地答应白某,表示可以购买其房屋。
两人协商以55万元作为成交额,并且在当天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协议,然后宋某现场支付给白某5万元现金作为购房定金。回到家后,宋某将事情告诉了妻子,妻子表示应该先看看房屋构造以及手续等再做决定。
于是二人来到白某家中,见到了白某及其妻子,经过询问,白某妻子说自己不知道白某要卖房子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她早与白某离婚多年,现在居住的这个房子也是白某妻子从单位租来的,并没有产权。可以说,这个房子与白某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也没有权利处置这个房子。宋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便开始了漫长的索要5万元定金的过程,但是这笔钱早被白某偿还赌债以及挥霍掉了,索要无果,宋某只能选择报警。
检察说法
白某明知自己对涉案房产没有处置权,仍与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隐瞒真相,虚构自己是房产所有权人,实际收受定金5万元,房屋尾款因对方识破骗局而未能交付。白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24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昌平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法条链条
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房屋关系老百姓的安定与幸福,价格又十分昂贵。我们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核实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尤其是产权、面积、质量、是否正在出租、是否存在银行抵押等情况,确保房产符合交易条件。同时,买卖双方都应诚信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甄别合同诈骗的能力,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觉不对务必第一时间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