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矛盾争议的优势,昌平区法制办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调解室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调解流程,加强调解室运行规范化建设。
二是规范调解程序。明确行政调解的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履行、回访、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处理以及时限要求,确保行政调解依法有序开展。
三是促进工作机制的结合。借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在法律体系中的优势地位,弥补行政调解在法律认可层面的劣势。加强与基层组织,职能部门、技术专家合作,设立邀请调解制度,实现自身和第三方调解资源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