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昌平

150元买卖毕业证书 交易现场被抓正着

本站发表时间:[2019-01-0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案情回顾: 

  从桥洞中将制作好的假毕业证书取来送给买家,并欲将赃款放回桥洞。自以为行为隐蔽也不具有危害性,孰知在与买家交易的时候被警察抓获。近日,李某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十七岁的李某只身来到北京务工,因为没有正式工作,又结识了专门制造假证的赵某,为了赚钱,李某就作起了赵某的传送员。

  赵某通过互联网联系买家,如果有人需要买假证,赵某做好之后将假证件和购买人的联系方式放在某处,并告诉李某。李某取完东西后联系购买人,定好时间地点,将东西给购买人送去并收取货款,之后将货款送回到取假证件的地方藏好,赵某再将钱取走。这一切似乎都安排得天衣无缝,但是,法网恢恢,李某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李某像往常一样去取制作好的假毕业证书给买家王某送去,但在李某将假毕业证书交给王某的时候,注意李某许久的警察突然出现,将李某和王某抓个正着。

  近日,李某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也面临着行政拘留的处罚。

  检察官说法: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是指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处理。本案中,李某虽然自身没有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但是他协助赵某贩卖毕业证书,已经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检察官提示,无论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还是买卖相关的证明文件,都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只要实施了这种犯罪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