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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本站发表时间:[2019-05-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案情介绍
  近期某速运公司内11名快递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利用微信、QQ等软件平台,出售、提供、非法获取包含快递单号、面单(即包含快递单号、地址、电话号码的图片)中公民的个人信息20余万条,涉及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各被告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各被告1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近50万元人民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1.妥善处置各类单据
  快递单、车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废弃资料,涂改或撕毁处理后再丢弃。
  2.身份证复印件
  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在含有身份信息区域注明“本复印件仅供XX用于XX用途,他用无效”和日期,复印完成后要清除复印机缓存。
  3.网络购物
  网络购物要仔细验看登录的网址,不要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要慎重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4.社交网络
  在微博、QQ空间、贴吧、论坛等社交网络尽可能避免透露或标注真实身份信息,不晒包含个人信息的照片。
  5.网上调查
  慎重参加网上调查活动,不要贸然填写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6.免费WiFi
  免费WiFi易泄露隐私。使用WiFi登录网银或者支付宝时,可以通过专门的APP客户端访问。为保护个人信息,最好把WiFi连接设置为手动。
  检察官提示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信息的价值将进一步凸显。各行各业都将开展对信息资源的“争夺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也将在短时间内依然处于高发的态势,侵犯手段也将“推陈出新”。我们能做到的是尽量避免数据泄露的发生,一旦遇到侵权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