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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法院调研开学季新生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建议

本站发表时间:[2019-09-0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年来,与学生相关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且日益严重,该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对刚步入新环境的新生而言,以下三方面问题尤为突出:

  一是校园欺凌屡禁不止。欺凌者大多团伙作案,恃强凌弱,欺凌手段除言语侮辱、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固有形式外,还包括强奸、强迫卖淫等情节恶劣的方式。该类案件多发生于未成年人之间,易给受欺凌者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二是校园诈骗层出不穷。刚入学的新生由于社会经验欠缺、防范意识不强,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诈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骗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学生个人信息,诱使受骗者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或者点击相关链接骗取钱财;另一种是行骗者以学生生病住院需要紧急治疗或者以学生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公安部门羁押为由,利用学生家长担心、慌乱的心情,骗取家长钱财。

  三是学生兼职陷阱百出。很多新生在开启大学生活后,出于增加社会阅历或者赚取生活补贴等想法,选择利用课余时间兼职工作,容易面临以下几种风险:第一,用人单位收取工作押金,或者收取身份证、学生证等作为“抵押”,兼职结束后,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退还押金,甚至利用兼职者的身份证件进行不法活动;第二,兼职中介巧立名目要求交纳建档费、培训费、保证金、服装费等费用,交纳后不给介绍兼职工作并拒绝退还;第三,一些传销组织以招兼职销售人员的名义诱骗学生,让学生交纳“提货款”,再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

  针对上述问题,区法院建议:

  一是加强普法力度,提高新生风险防范意识。在开学伊始,面向全体新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使其对潜在风险具有一定认知;定期举办相关专题讲座或通过建立普法公众号,定时推送违法案例、正规招聘渠道、防骗技巧等信息,使法制教育常态化;成立相关部门或者社团,对受欺凌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帮助上当受骗的学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

  二是优化校园安保系统,完善三方沟通机制。建议学校加强校园安保力量,成立“校园110”,定时在校园巡逻,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可在第一时间处理。同时建立完善的“学生-家长-学校”三方沟通机制,使家长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学生情况,防止紧急情况发生时家长因“关心则乱”而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三是实现学校与辖区内公、检、法单位有效联动,共同保障校园安全。建议公、检、法等单位成立宣讲团,定期到辖区内学校开展教育宣传活动,以案说法,以生动方式讲述真实案件,加深学生对相关问题的认知,做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涉及学生群体的案件庭审,以更加直观的方式了解相关法律问题,实现更好的教育效果。此外,在处理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时,对加害方应注重教育引导,对受害方要注重心理重建,做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宽容但不纵容。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