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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法院调研赡养案件执行中老年人权益保障难的原因并提出建议

本站发表时间:[2019-10-1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王涛

  近年来,涉老纠纷特别是赡养纠纷案件日趋增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赡养费的案件不断增加。区法院近三年来共受理该类执行案件100余件。执行过程中,被赡养人大多年老多病,行动不便,老年人权益较难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赡养纠纷矛盾深刻,主动履行难度较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原因多种多样,赡养责任分配不均、照顾老人时的男女有别、财产分配不均等问题都可能导致赡养矛盾。这些原因形成历史久远,有的久积成怨,难以分清谁对谁错。由于当事人积怨难消,即使经过判决和调解,主动履行的难度也较大,难以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被赡养人自主意识难以体现,容易被迫参加诉讼。部分案件中,有多个子女的被赡养人本身并无通过诉讼追索赡养费的个人意愿,但因共同居住或其依赖的子女将诉讼作为家庭斗争的武器,欲通过诉讼迫使其他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该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其代理人多以被赡养人身患疾病,年老体弱等理由全程代理诉讼,法院难以查清被赡养人真实意愿,增加了矛盾调处难度。

  三是部分赡养纠纷反复执行,增加当事人诉累。支付赡养费往往不是一次性支付而是根据约定日期进行分期给付。部分被告在判决作出或调解协议达成后,随着时间推移自动履行的动力逐渐削弱,而伴随物价水平的上涨,再次起诉的情况也随之增多。上述多种原因夹杂,既导致生效文书需要执行数次,时间跨度从三五年到十几年的执行案件大量存在,又增加了被赡养人的诉累,执行赡养纠纷案结事却不了的情况极为突出。如李某与刘某等人的赡养纠纷案件,其因赡养纠纷诉讼3件,仅首执案件就多达13件。

  针对以上问题,区法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为被赡养人开辟执行绿色通道,专人专案。鉴于被赡养人的年龄与身体状况,建议为其开辟赡养纠纷执行绿色通道,对情况特别紧急的赡养费用,依法立先予执行案件,尽快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执行团队专职骨干力量负责对本团队的赡养纠纷案件统一管理,定期清查被执行人财产,专门解答当事人疑问,做到专人专案。

  二是定期开展赡养纠纷专项执行行动。执行部门可以以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在节前开展涉执行赡养纠纷的专项行动,集中统一执行。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的作用,一方面对被执行人产生威慑效果,另一方面引领孝敬父母的社会风尚,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和民生保障力度。部分被赡养人因子女无赡养给付能力等原因客观上造成生活和疾病治疗困难。对该类案件,执行过程中应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生活特别困难的也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发出纳入低保人群的司法建议,充分保障基本民生。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