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2日)下午15时至16时,在北京市昌平区京藏高速路出京方向五环路收费站入口处,北京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执勤民警马新有在工作中,在一个小时内先后拦住两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大众”牌轿车,两辆轿车的驾驶人分别来自两家不同4S店的工作人员,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毕某和周某两人异口同声,都说自己是4S点的工作人员,驾驶的是客户的新车去检测场验车上牌,好像4S店的车辆就可以无牌上路。
那么是不是4S店的新车就可以无牌上路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新购车辆应申领临时号牌,安全法没有给予任何单位和个人机动车无牌上路的“特权”,因此,4S店也不能例外。由于车辆没有悬挂号牌,民警对两车进行了依法扣留。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两名4S店的工作人员毕某、周某也因此被扣留驾照,除了接受处罚外,两人还需参加满12分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自己的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