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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法院杨杰法官团队审理的案件入选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本站发表时间:[2020-02-2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日,北京市高院向社会通报北京法院深入推进“多元调解+速裁” 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公布了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案例”。昌平区人民法院杨杰法官团队审理的甲事务所诉何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入选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名称为《调解速裁齐并进,纠纷信访共化解》。

  该案是一起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曾为被告代理继承纠纷案件,之后因被告认为诉讼结果与其预期不符,且认为原告存在虚假引导和代理失职之处,故拒绝支付后期风险代理部分的律师费用。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矛盾不断激化,被告到律所办公场所、北京市某区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处进行多次投诉。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周庆华先对案件进行了第一轮调解,虽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将有效信息记录在“速裁庭案件调解记录表”中。在当场确认不需要答辩期后,由书记员赵紫依直接带领双方从调解室来到法庭。法官杨杰在阅读记录表之后迅速掌握关键点,直入主题对被告进行释明工作,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行政处罚和民事合同的区分。同时,法官助理刘洋洋做原告工作,就代理中为招揽案源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当事人的心理预期确实未实现、可能面临的处罚措施、社会信誉贬损等问题进行阐明,建议原告适当让步以促进纠纷化解。 

  最终,双方当庭达成支付7.5万元调解方案,并在书写撤销投诉申请书后与法官合影留念,握手言和。

  该起案件的调解体现了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依法高效、实质化解民商事纠纷,一并解决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和行业组织处的信访问题,减轻了行政机关和行业组织的运转压力,降低了社会运行成本,得到裁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对于区法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打造北京特色“枫桥经验”具有重要意义。最高院立案庭杨立初副庭长对此点评称,“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尽快实现。北京法院根据中央和最高院改革部署,创新探索,大胆实践,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案涉及风险代理,法律专业性较强,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激烈,通过速裁团队一体办理,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作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最终依法及时妥善一次性化解争议,实现了定纷止争,事心双解。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