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律师申请的异地阅卷,将原本并无工作关系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与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极大地保障了律师的合法权益。
2月12日下午14时许,铃声响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律师接待室工作人员小牛接起电话,“您好,我是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的李检察官,我院正在办理一起XX诈骗案,当事人委托的孙律师,因疫情原因不能实现当地阅卷,他人在昌平,离你院很近,孙律师希望能在你院完成阅卷。我院可以将纸质卷宗刻录电子光盘邮寄你院,不知道昌平检察院能否给与相关帮助?”认真听完详情、做好工作记录的小牛,第一时间回复到:“全国检察是一家,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院一定全力支持配合,请您放心。”
2月20日上午10点,昌平检察院接收到即墨区检察院的3张电子卷宗光盘共计22册,立即通知了孙律师。一小时后孙律师来到该院,在测完体温并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孙律师顺利拿到了经过严格消毒的电子卷宗光盘。面对如此高效的做法,孙律师赞不绝口,连连道谢。
至此,异地阅卷任务圆满完成。这是昌平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北京市院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决策部署精神,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的律师服务,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一个工作缩影。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来,昌平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接待工作。一是坚持每天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消毒工作,对来院人员采用非配合式热成像仪进行体温检测,该院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二是拓展和完善电话、网络、邮寄等远程非接触式接待方式,保证服务工作不脱节、不停摆,并设立呼叫转移,确保热线畅通。期间,该院主动联系已预约的律师,告知相关情况并重新约定阅卷日期,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请示市检察院指导,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的可能,为诉讼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