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漏)管和涉疫情违法违纪案(事)件,昌平区司法局严格执法、严明纪律,采取“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督察检查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坚持社区矫正督查检查季通报制度,依托市局内网平台,对经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督察队督查抽查发现督查项报警未处理、处理不及时、报警处理不当及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情况,直指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累计制发通报2期、制发督查整改建议21份,指出问题或监管隐患58条,收到司法所整改报告反馈21份,收到良好整改效果。
建立督查督导机制。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离京或京内跨区请销假情况、每日体温测量台帐、网上学习教育、电话报到、遵纪守法等情况开展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疫情防控启动以来,开展联合督查3次、单独督导29次,针对司法所存在的执法不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55条,为缜密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督查成果运用。为充分调动各司法所、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督查督导成为社区矫正疫情防控、争先创优、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区司法局督查情况通报局主管领导并发至各司法所,将通报情况和督查情况纳入“平安昌平”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