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工作部署会结束后,昌平检察院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各部门也纷纷掀起学习浪潮,就如何将六个制度规范要求落实落细,将质效观贯彻到每一个办案环节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检察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及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其中既有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也有奋发有为的年轻检察官,快来一起看看吧。
01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郑维前(56岁)
在院里和部门的精心组织下,我通过认真学习六个制度规范,认识到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不仅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司法需求的核心内容,更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我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来开展工作,对标对表,细化落实文件规定和精神,提高个人素能,在多办案、办好案的同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加强审查引导侦查,落实“案-件比”评价体系,做到案件“质”与“效”的统一,真正做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官。
02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尹文涛(49岁)
我通过认真学习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抓好促进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制度规范,深切认识到案件质效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核心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落实“案-件比”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开展审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切实提升鼓励性指标,降低限制性指标,将质效观贯彻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同步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使提升案件质效的理念根植于内心,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个刑事案件中。
03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 张伟(38岁)
6月30日下午,市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工作部署会,对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作为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岗的检察官,我深刻认识到提升刑事办案质效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事关人民根本利益和检察改革成效的重大部署。因此,我将在认真学习市院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统筹工作。首先,制定案件管理岗位关于细化落实执行市院相关制度规范的工作衔接流程,确保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开展;其次,要与刑事检察业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指标备案报送机制;第三,充分利用流程监控和统计监督职能,提高对指标数据的抓取和监督的能力;第四,要提升对指标数据的分析研判水平,为今后的工作开展预测预警,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服务工作。
04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宛霞(36岁)
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工作已全面铺开,作为一线刑事办案组,我们深感压力,但同时,更是一种激励,一种动力,会让我们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待工作,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力保每一案件都“求极致,过得硬”。
本办案组对提升办案质效的六个文件进行了系统地研究学习,参透文件要求,领悟精髓,力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便办案中熟练运用。全面推进审查引导侦查,要转变思想观念,减少不必要的延长退补,充分利用提前介入、捕后跟踪、存疑不起诉跟踪、自行补充侦查等环节,发挥主导责任,把各项办案工作充分前置。我们会与案件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建立补充侦查等工作台账备案;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使引导侦查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
面对质效考核新要求,本办案组会坚定信心迎接挑战,以“工匠精神”对待每一案件,把办案质效落到实处,真正维护公平正义。
05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曲磊(35岁)
回顾过往,刑检工作在较长时间内以“不办错案、不抓错人”“捕的都诉、诉的都判”作为考评标准。随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更新需求。作为主要办理经济犯罪的专门业务部门,我们应主动树立兼顾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高质效观。具体工作中,一是始终将审查引导侦查贯穿个案办理,将经济犯罪逮捕、起诉标准向侦查阶段传导,将追捕、追诉、审计、鉴定、追赃挽损等工作前移;二是始终以鼓励性指标为办案指引,特别重视涉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公开审查、“三同步”等工作,并严控延审、退补等限制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