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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检察院智慧战“疫”,“云听证”传递“看得见”的检察温度

本站发表时间:[2020-07-02]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举办线上“云听证”,是检察机关改进办案方式的新颖尝试,促进了网络技术与检察权行使的深度融合,既落实了北京市的防控要求,又提升了办案质效。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检察机关推广公开听证制度的相关要求,在个案办理过程中更加全面评析社会危害性,依托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近日,昌平检察院利用远程网络系统对两起案件召开了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并确保办案质效,与会的侦查机关代表、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通过在线会议形式参与本次“云听证”。

  一纸相对不起诉决定书 挽救一名毕业生

  6月18日,在昌平检察院公开宣告室,召开了一场拟不起诉公开“云听证”。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系某高校在读研究生,因面临毕业、就业问题而心情苦闷,在醉酒后任意滋事,引发数十名群众围观并造成交通堵塞。案发后,其父母赶到北京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获得谅解。刘某某诚恳认罪、悔罪,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承办人经审查认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经与校方核实,刘某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在疫情背景下已达成就业意向。出于对一个年轻人前途的考虑,本着教育和挽救的目的,结合嫌疑人认罪、悔罪的态度,承办检察官提出对刘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并举行公开听证。

  本次“云听证”还邀请了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民警、校方代表、区人大代表和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分别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拟处理结果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区人大代表韩玉荣:“从一个老师的角度,我认为我们应该给刘某某一个改正的机会,这件事情虽然有一定的影响,但他积极的进行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并且决定改正错误重新回到社会,我支持对他做相对不诉。”

  人民监督员范旷:“我尊重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最后对刘某某提一个建议,希望你真真正正的吸取教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刘某某通过“云听证”,聆听检察机关、办案民警、校方代表、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的教诲,深刻检讨自己犯下的错误,诚恳地表示今后要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经过讨论,所有参与听证人员均同意本院对刘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贪念一起悔不已 公开听证表歉意

  “我特别后悔,当时是见钱眼开,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没人知道是我捡到了,就把钱取了出来……”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犯罪嫌疑人龚某某与被害人系朋友关系,因一时贪念,利用知悉密码的便利条件,从拾得的被害人银行储蓄卡中取走2万元人民币,得知被害人报案后,主动坦白,将钱款全额退还,并到派出所投案。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法律适用,并就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对被害人深表歉意,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表示与龚某某关系较好,对其一时糊涂予以谅解;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认为不起诉处理意见于法有据、合法合情。

  与会的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从行为人主观恶性、行为危害性、谅解自愿性以及认罪认罚制度适用角度,一致认为不起诉处理能够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但也表示要加强对龚某某的训诫,促其真诚悔改。

  区人大代表银洁:“嫌疑人犯罪行为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有投案自首的情节,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于相对不起诉处理我认为处理得当,嫌疑人也得到了教育。”

  人民监督员庞敏:“综合全案情节,不起诉处理既体现了司法机关的温度,又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做不起诉的处理后,还要加强对他的教育、训诫,真正让他认罪悔罪,起到不起诉的作用。”

  会后,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结合全案事实、证据以及量刑情节的基础上,最终对龚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知多一点

  “云听证”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开听证会,利用科技手段,为公开听证插上了智慧的翅膀。“云听证”既遵循了防疫政策,减少了人员聚集,又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和当事人权益。

  什么是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参加,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公开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公开听证采取以下流程:

  1、宣布听证人员名单及权利义务;

  2、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会议题;

  3、案件承办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分别陈述意见、提出证据,对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进行辩论;

  4、听证员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

  5、休会后,听证员形成听证评议意见;

  6、听证员代表宣布评议意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最后陈述意见。

  公开听证的作用如何?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回应申诉人诉求,以公开促公正,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载体,也是培养和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公开听证具有兼听则明的特点,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可以有效打开申诉人多年的心结,消除社会戾气,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