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决策部署,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7月22日,我院与区公安分局召开“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沟通协调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孙国进、法制支队领导等人参加会议。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天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丽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广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威杰,第一、第二、第三、第八检察部主任及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马天博检察长介绍了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的重要意义,并就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及市院的要求进行了说明,同时表示希望检警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协调机制。第一检察部主任洪磊传达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抓好促进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制度规范落实的通知》,并对“六个附件”逐项进行解释说明。随后,各参会人员围绕“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开展座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广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威杰,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实际办案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目前我院制定的落实举措与区公安分局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沟通。最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孙国进和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丽艳分别就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
座谈会进一步统一了工作思路,双方就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达成了共识:
一是一致认可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区公安分局表示全力支持配合,尽快内部传达,分批组织培训,使提高办案质效深入人心,将压力向侦查一线传导。
二是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特别是对于提前介入案件、退补案件,要进一步加强检警的沟通配合,出台试运行规范。
三是加强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案件数据和质量通报,切实提升刑事侦查活动规范化水平。
四是完善审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落实“五个台账”和“六个提纲”的工作要求,确定联络人和责任人,定期追踪案件进展,针对各个侦查阶段制定全面具体、规范可行的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链条和证据体系。
此次会议是检警进一步建立沟通桥梁、密切工作衔接的良好契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为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