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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神兽”归笼,带上这份随身“法律小锦囊”~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01] 来源:昌法微播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叮铃铃 叮铃铃 
  期盼已久的开学季终于来啦!
  大小“神兽”们准备好背上书包
  踏入校门了没?
  除了带好暑假作业、学习文具
  今天,昌平法院法官们
  还为大家准备了
  一份随身“法律小锦囊”
  快来通过两个案例一起看看
  如何开启安全快乐的校园生活!
  案例一
  放学打闹致重伤
  家长学校共担责
  基本案情
  2016年新学期伊始,某小学迎来了一年级新生。2017年1月9日放学后,该校一年级学生在楼道里排队时,乐乐和轩轩未遵守秩序,互相打闹,乐乐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腰椎压缩骨折”。
  经鉴定机构鉴定,乐乐的腰部损伤已构成九级伤残。乐乐遂诉至法院,要求轩轩及其父母、学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6万余元。
  裁判结果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乐乐和轩轩在放学排队时未遵守纪律进行打闹,双方均应对乐乐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轩轩未能有效控制自己行为,撞到乐乐,导致乐乐摔倒受伤,应承担比乐乐更重的责任。轩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乐乐与轩轩事发时仅六周岁,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刚入学的一年级新生更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在课间、放学等时间点加强管理、维护秩序,但学校未能及时制止学生打闹,以致本案发生,故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上存在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轩轩的父母赔偿乐乐12万余元,学校赔偿乐乐9万余元。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于在教育机构内的学生负有教育、管理职责,尤其对于刚入学的新生,加强安全教育必不可少,此外,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设施、及时制止学生具有危险的行为、在学生受到伤害后及时采取措施等都是学校履行管理职责的范畴。若学校不能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很可能要对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伤害承担责任。
  同时,需要提醒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学习并不意味着家长的监护职责转移到学校,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也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避免孩子在学校因缺乏安全意识受伤。
  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薄弱
  家长们以及学校
  务必要加强安全教育
  给孩子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当然,青少年在保护好
  自身安全的同时
  也要保障他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案例二
  军训期间欺凌同学
  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初,某职业院校迎来了高一年级新生,按照教学计划,所有新生被安排到一国防教育基地进行军训。9月4日上午,蔡某伙同其他女生在一厕所内强迫小丽脱光衣服,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并使用烟头烫伤小丽。经法医学鉴定,小丽构成轻微伤。
  9月5日晚,蔡某、李某等女生因不满小雨的言行,在宿舍内对小雨进行殴打、辱骂,强行脱掉小雨裤子进行言语侮辱等,致小雨眼部挫伤。经法医学鉴定,小雨构成轻微伤。公诉机关以强制侮辱罪将蔡某等四名未成年人公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惩处。
  裁判结果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某等四人聚众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侮辱罪。本案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四被告人在校园中聚众实施的种种侵害行为给未成年人身心造成极大痛苦,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亦给未成年人家属造成了严重情感伤害,体现了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对其行为应予考虑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分别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以强制侮辱罪判处蔡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刑期。
  法官提示
  在审理期间,经法庭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蔡某等人均家庭结构完整,自控能力差,注重朋友义气,易从众,与社会人员交往较多,正值青春叛逆期,是非辨别意识不强,面对问题倾向于使用暴力来释放。同时父母家庭教育方式有所欠缺,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关注较少。四被告人刚入学参加新生军训,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矛盾,出于泄愤及从众的心理参与其中,导致本案发生。
  本案是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近年来该类案件在女生中发生亦不鲜见。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自2016年4月28日起实施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校园欺凌进行了描述: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此类案件不仅给被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人格发展,施暴者也很可能滑入违法犯罪的歧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与家庭、学校、社会及施暴者自身有密切关联。家庭和学校要强化对孩子的规则教育、法治教育,树立行为底线,社会要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杜绝黄、赌、毒、暴力等内容渲染,未成年人要遵纪守法,规制自身行为,净化交友圈子,遇到问题寻求正当途径解决,为自己和家庭负责。
  新学年 新学期
  同学们终于重返阔别已久的校园生活
  昌平法院将一如既往
  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用法治和关爱
  呵护同学们健康成长!
  最后,小编在此
  祝愿大家开心快乐、学习进步!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