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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软件撩六个女子共骗七十多万,“海王”终翻车!

本站发表时间:[2020-10-22]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现在手机上的交友软件越来越多,
  很多不法分子
  利用这种便捷的交友模式,
  “广撒网,真捞钱”,
  把在网上认识的网友当成了取款机,
  这种案例已经屡见不鲜,
  但还是不少人上当受骗,
  今天的【防骗小课堂】栏目就和大家说说
  那些网友编造的骗钱谎言!
  案情回顾
  某天,小美(化名)通过某交友APP认识了化名为小帅的王某,没过多久,二人确立了男女朋友的关系,期间,王某多次以“把别人的车撞了”“借了高利贷要还钱”等理由向小美借钱,小美想着毕竟是男女朋友关系,于是累计转给王某六万余元。
  没想到,之后王某总是说自己很忙,开始不见小美,也不提还钱的事情,小美发觉被骗,于是选择报警。
  经过查证,小美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王某还以各种理由骗了小娜(化名)等六名女子,借钱理由诸如打人需要赔钱、租赁衣服、托人办事、替他人担保等等。共计骗取七十余万元,这些女生都是通过某交友APP认识了王某,之后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王某以各种理由向她们借钱,不止如此,王某还“脚踏两只船”,同时与不止一名女子“谈恋爱”。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嫌疑人王某谎报自己的名字与他人交往,并编造打人需要赔钱、租赁衣服、替他人担保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小美、小娜等人共计人民币77万余元。其行为符合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特别巨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是我们现实中常告诫自己的,但随着科技的发展,骗子的手法越来越多样,我们被骗的几率也在增加,今天就来说说,和网上认识的人聊天如何防止上当受骗。
  第一,聊天可以,不要转账。网络认识的人,不管聊的多开心,一旦对方开口借钱,就不要轻易继续聊天了,因为,网络认识的人,跟你开口借钱,基本上都是骗子,所以,为了防止上当受骗,别在网络上给不认识的人随意借钱。
  第二,不要随意泄漏自己的隐私。如果在网上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他要求你把自己的隐私信息发给他,你可以立马删除这样的网友,因为,这些人可能会一些技术,一旦泄漏了自己的隐私信息,就会让他们有机可乘,自己的财物会受到损失。
  大家都记住了嘛?最后祝大家都能健康交友,享受美好生活!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