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昌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市委、区委、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截至2020年12月1日,昌平法院共审结涉恶案件15件,涉乱案件27件,扫除3个恶势力集团、摧毁5个恶势力团伙,惩罚罪犯162人。
目前,昌平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昌平法院是怎么做的吧!
提高站位,健全组织领导
昌平法院党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议,讨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设立扫黑办等相关事宜,构建“1+1+4”领导体制,成立1个领导小组,下设1个扫黑办,建立4个工作组对接督导、宣传、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具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扫黑除恶联络工作,全力支持配合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加强培训,提升办案能力
全院干警和扫黑除恶专班成员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及时领悟上级专项斗争文件及会议精神,不断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通过扫黑除恶法律知识专项培训,切实提高院扫黑除恶专班队伍业务能力。
多管齐下,扩大动员宣传覆盖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广泛动员宣传。在法院内外及辖区内制作宣传标语、展板等40余件,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积极开展知识问答,参加演讲活动等,做到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
创新宣传形式,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京法网事等全媒体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220余条,打造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强大声势。
坚持依法惩治,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
突出专业审、集中审、规范审,设立4个涉黑恶案件审判团队。审理的案件包括全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赵波等42人寻衅滋事案,全市最大的汽车交易市场恶势力犯罪集团董彬等31人敲诈勒索案,利用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恶势力犯罪邵帅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回天地区“黑中介”恶势力犯罪团伙王振等13人寻衅滋事、诈骗案等一系列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始终保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高压态势,通过与区看守所驻所法庭远程视频连线,完成多个案件的开庭审理。
强化财产刑适用,加大打财断血力度
建立绿色通道,坚持专案专办。推进涉恶案件财产高效执行。对于涉恶案件,快立、快执,指定经验丰富的副局长及团队长承办,实现专案专办。畅通财产查控处置通道,优先办理涉恶案件。
日前,昌平法院已成功将全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中,首要分子赵波的100万元罚金、郭文焕的80万罚金执行到位。
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综合治理出实效
昌平法院院领导5次带队深入5个镇街和3个政府单位督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基层落实主体责任。
昌平法院积极延伸法院审判工作职能,坚持 “一案一建议”制度,截至12月1日共发送司法建议书7份,涵盖交通运输、金融管理、商贸市场、房屋中介、社会治安等诸多行业,每份司法建议都得到被建议单位及时反馈和整改,被建议单位回函率达100%,在区域社会治理、金融安全防范、市场运行规范等方面切实发挥了司法服务保障作用。
强协作、促沟通,统一法律尺度
为新类型案件的办理寻求统一的法律尺度,审判团队赴外省市办案机关交流案件经验,探索案件办理新机制,促进扫黑除恶整体效果提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昌平法院出重拳、亮利剑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始终保持从严惩处高压态势
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同时,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
昌平法院将继续对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
确保“扫”出清风正气、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