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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检察院注重“三个转变”保障科技创新,努力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防火墙”

本站发表时间:[2021-01-26] 来源:法治昌平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0年以来,昌平检察院
  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
  把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
  不断优化工作方式、
  创新工作办法、改进服务举措,
  以更大力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昌平区检察院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引导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从传统审查模式向注重电子数据审查转变
  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由于行为人反侦查意识强,多用现金当面交易等原因,往往仅能以现场查扣的产品价值来认定涉案金额,无法实现罚当其罪。
  对此区检察院积极转变审查模式,突出审查重点,通过精细全面的审查实现对犯罪的从严打击。如区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冒充品牌名酒案,通过对行为人的手机数据恢复和提取确认其制假售假行为,微信中发送的对账单等认定既往发生的销售金额,使得这起按照传统方式难以认定犯罪的案件,最终认定犯罪既遂金额超过15万元,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闭门审案”向“亲历办案”转变
  注重产权司法保护,强调办案亲历性,强化证据审查,严格确保办案质效。
  如张某多人假冒注册商标系列案中,区检察院在案件提请逮捕前多次听取公安机关对侦查进展情况的报告,与技术鉴定人员充分沟通,就起获交换机的数据鉴定问题、被修改的机器SN码是否属于商标权的保护范畴等交换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取下游买受方的购买体验等证据,最终认定行为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效维护了被侵权公司的合法权益。
  从单向衔接向闭环式打击转变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用,在做好案件正向衔接流转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探索处罚方式的反向延伸,通过刑行反向衔接,形成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闭环式打击,有效弥补了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的空白。
  如针对情节轻微、赔偿了权利人损失、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的侵权假冒案件,区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决定后,主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对接,建议其对涉案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做出行政处罚。相关单位根据区检察院建议对行为人做出了几千元至二十六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真正实现了对侵权假冒案件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