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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检察院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会签衔接工作机制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04]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随着国家路网、管网建设不断发展升级,窨井盖(以下简称“井盖”)遍布城乡各个角落。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第四号检察建议书。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为切实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在前期调研沟通的基础上,3月3日,我院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开展座谈交流,并会签《关于涉地下管线检查井盖案件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会议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丽艳主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守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设施科科长王林普,我院第一检察部、第七检察部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

  三方联合签署《关于涉地下管线检查井盖案件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分别结合自身职能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进一步开展好窨井盖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丽艳对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支持我院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表示感谢,并就我院加强开展涉窨井盖工作提三点意见:

  01深入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要将本次会议作为新起点,发挥行刑衔接职能作用,推动协作机制落地。

  02坚持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行为

  要认真学习高检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等方面把好关口,常态化开展调查核实,提升办案质量,确保不枉不纵,实现公正司法。

  03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四号检察建议”将井盖问题提升到了民生高度,要贯彻“小井盖、大民生”的理念,积极学习先进合作经验,向前一步,形成合力,和职能部门配合好,共同提高井盖治理规范化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