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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小课堂】“您需要贷款吗?”小心落入圈套!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24]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轻松快速贷款,无抵押免担保”,接到这样的电话,想必对于急需用钱的人而言,应该非常具有诱惑力!这样高额贷款的诱饵广告,往往是骗局的开始,如果一不小心踩入坑中,不但贷款不成,反倒会被骗子骗取钱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今天的【防骗小课堂】: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公司,伙同嫌疑人周某等人,以能够办理贷款为由,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骗取钱款。经查,该团伙共计骗取人民币40余万元。

  杨某在该公司担任主管,其名下的业务员有数人,平时负责给业务员发客户信息、督促业务员出业绩、假冒资质审核人员、自己也会亲自跟客户沟通。杨某称,公司要求每天打200个左右的电话。话术的内容就是问对方需不需要贷款,以“无担保、无抵押信贷”作为噱头,吸引客户,客户需要的话就收集他们的身份证照片、储蓄卡、信用卡,客户提供资料后,由杨某等人将信息转给老员工,以信审部门的名义进行审核。同时按照阶梯式收取服务费,比如贷款10万元,交3000元至5000元左右的服务费。

  客户交钱后,贷款就石沉大海,再无下文。

  日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周某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官提醒:接到自称贷款公司人员的电话,一定要谨慎!如果还要你交保证金做流水,绝大部分都是骗子!切勿随意提供你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千万不要上当!

  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不要随便在网络上提供个人信息,如果需要贷款,请走银行正规渠道或通过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防骗小课堂】栏目,检察官带您火眼金睛识破骗局。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