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昌平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张伟在昌平区政法系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先进事迹发言。
张伟,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他始终潜心钻研业务,曾荣获第二届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第一名,执笔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重点调研课题8项,并入选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教育培训讲师。先后荣获了首都劳动奖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01他以对公平正义的无比执着 彰显着司法力度
从检以来,张伟同志始终扎根办案一线,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勇于承担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他办理了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危害国防利益等社会高度关注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控告申诉、举报信访等案件共500余件。他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了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特别是在“回天利剑”行动中,他办理了包括昌平区最大的电信诈骗团伙蒋某某等人诈骗案、刘某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等30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回天利剑”行动的攻坚阶段,恰逢其第二个孩子出生,但是面对成倍增长的案件量,为了不耽误办案工作,保证打击犯罪力度,他只有在下班后匆匆照顾一下月子中的妻子和襁褓中的孩子,再带着内疚和歉意连夜赶回办公室加班工作。张伟同志忘我的工作精神和出色的办案水平赢得了上级机关、同级法院、本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成为了首都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典范。
02他以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情 展现着检察温度
无论是司法办案、普法宣传还是信访接待,张伟同志始终能够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积极追赃挽损,全力维护群众权益,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近年来,他办理的各类案件均受到了案件被害人、申诉人的好评,收到多位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作为检察官,在繁忙的办案工作之外,张伟同志主动承担普法宣传任务,他前往昌平区回龙观新村、定福皇庄、景文屯村等十多个村镇和交通枢纽开展扫黑除恶、防范诈骗的普法宣传,解答当地群众的法律问题。此外,他在担任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期间,在做好校园法治宣传的同时,还在学校师生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积极出谋划策,帮助学校联系相关部门,推动多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实实在在地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法律服务。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的校方多名领导专程到检察院向他赠送锦旗,以对他为该校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所作出的贡献表达感谢。
03他以对专业领域的钻研精神 不断探索法律深度
作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高强度的办案工作压力下,张伟同志仍然保持着刻苦好学的宝贵品质,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知识,利用有限的业余时间,结合实际工作潜心研究检察理论。近年来,他执笔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重点调研课题8项,其中《刑事冤错案件的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等文章发表于《人民检察》等核心期刊,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成果均获优秀成果表彰,并入选了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作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兼职检察教官,他曾受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多个外省检察官学院邀请前往授课。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教育培训讲师,前往甘肃省开展西部巡讲支教活动,期间往返5000多公里,分别在10个检察院开展讲课、答疑、座谈和调研达20多次。他在西部巡讲支教中的突出表现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的高度认可。正是他的刻苦钻研、笔耕不辍的工匠精神,为他成为专家型检察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04他以对检察工作的忠诚热爱 不断攀登事业高度
张伟同志经过严格的考试选拔,代表北京市检察系统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期间,他克服工作和家庭上的多种困难,不分昼夜的加班备战。面对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层层选拔的100名精英选手,张伟同志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出色的办案水平和沉着的临场表现,一路过关斩将,力拔头筹,最终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第二届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创造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在该领域的最好成绩。
张伟同志将责任担当、进取意识、为民情怀和工匠精神充分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忠实履职,努力拼搏,从一名普通基层检察干警成长为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第一人。因表现突出,张伟同志先后荣获了首都劳动奖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昌平区“十佳”法治人物、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