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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昌平法院普法课堂开讲啦~

本站发表时间:[2021-04-15] 来源:昌法微播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今天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

  那么,关于国家安全你了解多少呢?

  在“4·15”国家安全日来临之际

  昌平法院沙河法庭干警

  走进昌平区七里渠中心小学

  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国家安全教育法治课

  法官张焱、法官助理田媛向同学们讲述了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并结合案例解释了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告诉大家应该如何识别和应对侵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引导同学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规,争当国家安全的小卫士。

  今年国家安全日的主题是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

  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学法涨知识!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概念知多少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

  当前我国面临的安全威胁是多方面的,既有阴霾不散的传统安全威胁,又有日益凸显的非传统安全威胁。

  传统安全威胁

  传统安全自古有之,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长期以来等同于国家安全。传统安全威胁一般是指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所面临的外部武力威胁。

  非传统安全威胁

  非传统安全威胁是相对于传统安全威胁而言的,是指除政治安全威胁和军事安全威胁以外的其他对主权国家以及人类整体生存与发展构成的威胁,主要包括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环境安全、毒品威胁、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

  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大安全“理念,强调了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系统思维,其鲜明特征在于“总体”二字上。“总体”揭示了国家安全含义的全面性、国家安全布局的系统性、国家安全效果的可持续性。

  维护重点领域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的基本内容

  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太空安全、生物安全。

  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1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2

  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3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4

  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5

  其他恐怖活动。

  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形成维护国家安全强大合力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国家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

  国家安全就在你我身边

  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

  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


[供稿单位:昌平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