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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司法局打造“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品牌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31] 来源:法治昌平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促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满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解纷需求,昌平区司法局于2013年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化解新模式,也是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从一开始的年均100件到如今年均1000件,“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品牌效应日益凸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先试先行,探索纠纷化解新路径
  出台文件,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机制。区司法局在认真学习研究《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后,结合昌平区实际,梳理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短板,积极与区法院沟通对接,于2013年同区法院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衔接的若干意见(试行)》,将人民调解协议与双方确认工作的相互衔接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在全市首创司法确认绿色通过机制,通过适用简易程序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畅通人民调解议进入司法确认在申请、立案、庭审、裁定等各环节的全部法定程序,力求简单、快捷、方便、实用。
  完善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文书的制作有效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区司法局制定了《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成立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导组,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卷备案制度,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联席会议制度等。
  二、多方助力,建立高效运转新机制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和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前期取证、听取纠纷、矛盾化解等方面早介入、早着手,将人民调解工作做细做实;针对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组织同区法院进行座谈,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在搜集证据材料、调解协议按指纹、现场录音录像等环节的具体做法;组织调解骨干观摩旁听司法确认程序,加深实务要领的认识。2020年疫情期间,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召开线上《北京法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解读会,从建立和管理特邀调解名册、司法确认案件的管辖、完善司法确认线上办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通过制作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相关宣传材料精准宣传,同时,依托传统阵地在法治橱窗、法治文化长廊张贴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读材料,利用司法行政开放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时机发放宣传材料等。扎实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以法治实践促宣传,通过群众口碑相传,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便捷高效、公平正义,起到“办结一案、带动一片”的作用。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长效开展。区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纳入基层工作年度百分考核的重要项目,量化指标。在制定落实《意见》的同时,区司法局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制定相关绩效考核及补贴奖励制度,鼓励各镇街级调委会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强经费保障,2016年,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基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目前平均年补贴金额约40万元。
  三、突出实效,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品牌效应
  沙河镇的王女士因为遗产继承纠纷,同家人及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两年,始终没有得到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结果,得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这项工作后,她通过属地基层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顺利解决了纠纷,也打消了当事人事后继承困难的顾虑。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奔波,昌平区在实践中摸索,探索通过“网络司法确认”、“司法确认直通车”等形式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模式。
  “网络司法确认”是由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事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调解协议书传送给法院,让法官第一时间了解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的情况、双方争议的焦点等。同时,纠纷涉及的相关证据也会在前期通过照片的形式传送给法官,然后再在审查过程中当场进行出示。
  “司法确认直通车”是人民调解组织和地方法庭利用回天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东部分中心,配合打造的一项司法便民服务,当事人到现场进行人民调解,现场进行法律咨询,现场开庭。两项便民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凸显了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理念。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了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司法确认让人民调解更有效率,能够克服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有限性,最大限度地调处化解矛盾,快速立案、快速审查、快速办理,大力维护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缓解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群众快速解决纠纷提供了有效途径。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