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昌平

因孩子被欺负,家长竟醉酒去幼儿园恐吓老师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28]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以案释法】因孩子被欺负,家长竟醉酒去幼儿园恐吓老师

  孩子上了幼儿园后,家长总会担心孩子在幼儿园会不会被欺负,其实,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都是正常的,但要是遇上了不理智的家长,那么事情就严重了。有这样一位家长,他发现孩子受伤了被欺负了很愤怒,竟然醉酒带着刀去幼儿园恐吓老师......

  案情回顾:

  最近一段时间,小梅放学回来总是精神不好,有时候脸上也会挂着伤回来,虽然不严重,但是作为家长来说还是非常心疼的,尤其是小梅的爸爸林某一直很疼爱宝贝女儿。这一天,林某因为最近工作不顺就喝了些酒,回到家冲动之下从厨房的餐盘中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裤兜里就去幼儿园接孩子放学了。

  醉酒后的林某比较冲动在幼儿园门口就大骂幼儿园老师,突然,裤兜里的水果刀掉在了地上,林某淡定的捡起来放进了兜里,然后走进了幼儿园。

  到了班级门口,老师看见林某便将小梅交给了林某并让林某稍等一下,谈一谈孩子最近在幼儿园的情况。之后林某情绪激动地说道:“孩子为什么三天两头就受伤,你知道我之前是干什么的吗,我一个电话就能叫来好多兄弟,保不齐哪天晚上半道上把谁捅了。”之后林某就从兜里掏出水果刀扔在了地上,说道:“不好意思我东西掉地上了”,然后又把地上的刀捡起来装在了上衣口袋里。老师见状非常害怕,因为当时教室里还有十几个学生没走,老师害怕其会伤到其他孩子,于是一边叫来幼儿园园长和教学主任把他带到了办公室进行耐心沟通,一边让其他老师报了警。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林某,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持凶器辱骂、恐吓他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首先家长应该理解,老师是把孩子的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的。孩子在游戏中出现矛盾,老师会及时处理的。但是,有时发生小的磕碰,孩子不跟老师说,老师没发现也是有可能的。家长要告诉孩子: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一定要找老师帮助解决。那么作为家长该怎样与老师沟通呢?家长不要以指责的口吻,要尊重老师,出现问题及时与老师坦诚地沟通,避免产生积怨和误会。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