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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后抢夺方向盘,抓伤民警右眼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15]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有麻烦找警察”,这已经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常识之一,警察总能带给我们安全感和信任感。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警察在执法时可能会遇到有些人胡搅蛮缠,甚至暴力反抗,给警察找“麻烦”,而这些行为,往往会触碰法律的底线。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村口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民警带回办案单位,过程中,王某在警车上主动攻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并争抢方向盘,致民警眼部外伤,警车失去控制撞到路边。

  据王某称,他因为生活压力大心里不痛快,就一个人到饭店喝了一斤多的白酒,借酒消愁。从饭馆出来后,王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开始发生殴打行为,民警到场后,先向相关人员表明了警察身份,并告知在场人员配合工作,之后将相关人员带上警车。

  车上,王某酒劲上头,开始骂人,并用拳头打开车民警,同时用手抓民警的右眼,民警感觉不对赶快踩刹车,这时王某突然起身抢夺方向盘,致使警车失控,撞到路边马路牙子上。民警呼叫支援,支援人员配合将王某带回约束醒酒。

  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昌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官在这里想提醒大家:

  多理解与体谅

  妨害公务发生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而依法履职正是为了及时处理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凡事切不可一意孤行,多从双方角度考量、着想,对执行公务人员多些理解与体谅,少些暴躁与指责。

  多沟通与交流

  在理解与体谅的基础上,通过沟通、交流让执法人员快速了解事实、认清纠纷关键,才能高效解决纠纷。执行公务人员履职有固定程序,双方也要多多配合履职程序,抵触执法、拒不配合甚至主动袭击执行公务人员都将依法受到惩处。

  多克制与自省

  多数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系醉酒状态,酒能助兴,切不可贪杯,尤其不能因醉酒丧失理智,做出让自己悔恨终生的行为。遇到公务人员执法时,切莫冲动,时时自省,用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