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的不断加快,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一只非常重要的力量。然而,在农民工群体为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时却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在建筑工程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违法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偶有发生。农民工能否顺利拿到工资,不仅关系其切身利益,更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用人单位如果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既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又会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惩罚。
案情回顾
王某与孙某等17人是外地进京务工的普通农民。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他们受雇于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王、孙二人在该建设有限公司承包的某主线工程工地与其他工友一起从事土方、管道铺设、机械操作等工作,于某系该工程实际承包人。退场后经双方估算,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认可欠王某等17人劳务费14余万元未支付,并承诺将于2021年5月15日之前结清。
之后,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及于某再未与王、孙等人联系,拖欠王、孙等人的工资也迟迟不予支付,侵害了其合法民事权益。工人们前后找了该交通建设公司与实际承包人于某十几次,历时二十余天都没有解决。6月18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实际承包人于某与农民工王某、孙某等人再次商谈劳务工资支付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参会人员均签字确认,但此后工资仍未支付。农民工们讨薪无门,便求助检察机关,我院依职权支持农民工起诉。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一定要弄清楚谁是欠薪主体,同时注意收集保留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证明等。在遭遇欠薪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此外,还可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检察机关将依法支持劳动者起诉。
法条链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检察官提醒
农民工是市场经济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于社会发展而言十分重要。一些用人单位因为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有时便找借口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也不为其缴纳保险,导致农民工的人身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所以农民工们一定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与法律意识,在打工前询问用人单位是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等事项。
遭遇欠薪等问题后主动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维权困难时也不要钻牛角尖,采用极端手段讨薪,而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