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内卷”一词非常流行,这个词语代表着非理性的内部竞争或“被自愿”参与竞争。“内卷”一词成为流行语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现在的年轻人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面对不良情绪,大家缓解的方式也五花八门,有些人选择向朋友倾诉、有些人选择去健身房运动,也有些人通过喝酒去缓解压力,但是如果酒后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触碰了法律的底线,那将会接受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19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附近,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为发泄心中不满,手持锥桶,任意损毁路边停放的多辆汽车,造成4辆汽车损坏,车辆受损价格超过1万元。
当日晚间,李某和爱人赵某在饭店吃饭喝酒,因为工作不顺,李某心中烦躁,不知不觉就喝多了。二人回到小区后,趁赵某停车的功夫,处在醉酒状态的李某情绪激动,开始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发泄心中的负面情绪。晃晃悠悠的李某在地上捡了一个塑料锥桶,开始逐一往路边停放的汽车上面砸。
李某的妻子赵某看见后赶忙前来阻止,但由于赵某是女子又加上怀孕,根本拦不住情绪激动的李某,李某先后砸坏了四辆车的车门、挡风玻璃、后视镜等。造成损失超过一万元。
李某第二天被民警查获,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近日,昌平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源于学习、工作等压力带来的低落情绪,应当学会适时调节,而不是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每一次冲动的背后都会是血泪的教训。在此,检察官想要提醒大家,遇到任何问题都要通过科学合法的方式去解决,而不要成为情绪的奴隶,付出违法犯罪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