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行政复议科,谢谢你们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这两面锦旗代表了我和母亲的心意。”3月11日,魏某某和郝某某将写有“秉公执法 为百姓排忧解难”“公正执法 全心为民”的两面锦旗,送向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以此表达他们的感谢之情。
魏某某和郝某某是姑婿关系,因对某镇政府作出的《限拆通知书》,以及该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分别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限拆通知书》,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两起复议案件虽为同一案件类型,但案件情况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复议机关在受理此案后,依法对某镇政府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及相关的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严格审查。经审查,复议机关认为某镇政府在履职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存在的应予保护的信赖利益,最终决定撤销《限拆通知书》,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复议机关从切实保障群众居住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减少当事人诉累的角度出发,另在复议决定中释明某镇政府在复议决定作出后有义务对申请人的相关合法权益进行全面及时地救济到位。
锦旗既是对昌平区政府复议为民、热心接待、真情服务的最高评价,也代表着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对法律的信心。近年来,昌平区政府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依托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功能在化解社会矛盾、处理个案纠纷中,坚持人民至上的伟大历史经验。
区司法局认真代区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能,依法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尤其对于涉及基础民生领域案件,通过详实的案件调查工作了解申请人真实诉求,站在群众视角,从充分化解纠纷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推动案件的实质性解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以来,昌平区司法局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57件,审结案件50件(含2021年结转案件),其中经释法说理及协调化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0件,占已结案件的20%。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中,坚持做到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理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用心用力用情真正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促和谐,真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指示精神,推动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