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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约车母女命丧高速货车司机逃逸获刑五年半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1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一家五口乘机从老家返京,凌晨在机场约滴滴专车回家的途中被货车司机追尾,坐在后排的母亲和10岁女儿当场身亡,另两人受伤。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一审判决货车司机黄洪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8年7月5日4时许,被告人黄洪文驾驶江淮牌轻型普通货车在机场二高速公路进京方向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焦庄桥上时,适遇司机王某驾驶河北牌照小型轿车车载周家五口人同方向行驶,黄洪文车辆前部与王某车辆后部相撞。

  经鉴定,王女士符合创伤性休克死亡,周某某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章女士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周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黄洪文选择弃车逃逸。

  经公安交通部门认定,黄洪文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且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确定黄洪文为全部责任,司机王某、王女士、周某某、周某、章女士、周先生为无责任。当日9时许,被告人黄洪文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中,滴滴司机王某回忆,事发当天自己通过软件接单从1号航站楼到通州,共四女一男,男的坐副驾驶位置,4个女的坐在后排,10岁的小女孩妈妈抱着坐。

  行驶到事发地点附近,车底下传来哗啦哗啦的声音。还没得及王某摇下车窗看看情况,便从后面传来砰的撞击声,同时车辆失控驶向应急车道。下车看到车后部损坏严重,后排乘客挤压在车内出不来,于是赶紧打120急救电话。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黄洪文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造成二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后果,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黄洪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

  王某驾驶车辆过程中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综上,根据被告人黄洪文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洪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