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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1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1月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叶某等三人诉请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一案,朝阳区区长文献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庭审。副区长王志勉、戎均文,政府特聘专家冯文,区长助理刘惠斌等参加了庭审旁听。
  法庭就案件事实、法定职权、法律依据及案件争议的焦点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庭未当庭宣判。
  文献全程参与庭审,并在最后陈述中表明,朝阳区实施的旧城区改建项目,坚持阳光征收、依法征收,一把尺子量到底。本案争议焦点之一为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问题,通过本案的审理,对征收部门当前实施的送达程序予以司法评判,有利于征收部门更好地依法行政。
  近年来,朝阳区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就是其中的重要推动力。此外,庭审现场也是依法行政现场教学的大讲堂,区属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等行政负责人也参加了庭审旁听,以强化各级行政负责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文献在庭审后表示,希望通过出庭应诉,了解群众诉求,与群众坦诚交流,也希望相关部门都能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手段理性解决争议。朝阳区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也将一如既往的欢迎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共同致力于朝阳区法制建设。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