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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民事诉讼监督调解又发挥了大作用

本站发表时间:[2020-04-0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您好,是吴某吗?您申请的民事诉讼监督现在是这样一个情况……”

  “您好,是刘某吗?关于您与吴某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希望跟您沟通一下……”

  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二天,朝阳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王玲检察官的电话一整天都没断过,一打听原来是在忙着跟年前受理的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当事人各方进行调解。在疫情的特殊时期,很多原本面对面的调解工作转化成了一个个电话。

  事情还要从2004年说起,吴某因需要资金周转,以其父母的名义向刘某借款23万多元,并以其父母的房产作为借款抵押担保。后吴某的父母相继去世,吴某一直未还款。刘某将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吴某及吴某的三姐妹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抵押合同有效、吴某等人归还欠款,并申请查封了用以抵押的涉案房产。诉讼期间,吴某为解决纠纷,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吴某等人归还借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为标准计算利息至借款付清之日。后吴某等人未履行调解协议,刘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吴某等人也向法院申请再审,但因再审申请超过了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被驳回。另外,法院认为该案民事调解书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最终因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吴某等人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吴某等人与检察官进行谈话时表示其有调解的意向,但因双方积怨已久,对方不同意调解。听了此话后,检察官觉得这事可能还有转机,于是积极联系刘某,了解其真实想法。与此同时,检察官还与该案执行法官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执行进度,邀请执行法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耐心讲明和解对当事人的益处,努力为各方寻求最佳的调解方案,引导各方达成初步和解协议。

  经过两个多月、数十次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双方由最初的对立,到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最终握手言和。刘某在收到款项后已向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法院的一件执行积案得以结案,而吴某等人亦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这次和解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是让困扰双方多年的隐忧终于圆满解决。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促成双方调解不仅高效便捷也能定纷止争。调解虽然只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但往往这样一个小的步骤却发挥出了大作用。同样,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调解也能成为关键一步。积怨已久的矛盾,通过检察机关耐心细致的工作,也能化干戈为玉帛。

  朝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疫情期间,让民事检察工作“隔空”办、不断档。通过反复释法说理,并引入第三方调解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努力协助朝阳区法院构建诉源治理体系,让更多的民事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