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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打造“轻·清”党建工作法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10] 来源:北京朝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今年以来,朝阳区委政法委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一支部一品牌”的工作思路,坚持大抓基层、抓点带面,以“先锋引领”政法党建品牌选树活动为抓手,培植特色品牌,激发党建活力,涌现出了一批有特色、可借鉴的党建品牌。今天,我们来看看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打造“轻·清”党建工作法。

  2019年3月,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内设机构改革,在原轻罪案件检察部的基础上成立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同时成立。在区委、区委政法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坚持“政治清醒、业务轻快、纪律清廉、服务轻便”的“轻·清”党建工作法,将党建工作与轻罪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促进检察业务发展的业务优势,引领全体党员树立底线意识,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

  坚持政治清醒

  凝心聚力强化思想引领

  多途径加强思想建设

  通过讲党课、上党课、谈心谈话、支部党员大会、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中央决策部署。疫情期间创新党建学习形式,建立“三分钟微课堂”,通过微视频、集中学习、集中谈体会的方式进行“轮班教学”。建设轻罪党建平台,通过“党建专栏”、微信学习群等,及时向党员传递党建工作动态,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多线程实现党建引领

  瞄准党建与业务谋划同步、落实同标、考核挂钩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党建引领作用落到实处。一方面实现党建与业务同分析、共考核,另一方面将党建工作与考核评比紧密挂钩,推出《党建目标评价体系2.0》,注重对党建质量实效的考核。我支部通过党内组织生活,把工作效果作为党性分析中的检验标准,把相关工作打包成具体的党建项目,充分发挥我院党建目标评价体系的引领作用,将党支部规范建设、部门中心工作、司法办案与法律监督工作,业务工作成绩与亮点、党建文化、党员队伍管理、先进典型选树、群团活动等纳入党建平台,促进党建队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多角度开展轻罪检察

  加强队伍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把轻微刑事案件相对集中办理,通过同类案件的集中、办案流程的同一,提升案件流转效率。在轻罪检察部门内部成立毒品、妨害公务、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专门办案团队,进一步激发专业办案的优势。第三检察部以占全院刑事检察部门约五分之一的人员力量,承担起全院二分之一的捕诉案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首位。

  坚持业务轻快

  “认罪认罚+速裁”助推中心工作

  打造轻罪诉讼体系,提升办案质效

  把握住轻罪检察这一重要抓手,基本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保障和促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造“1333”认罪认罚从宽朝阳模式,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合法、自愿,形成覆盖全面、过程精简、层次多样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系。创设刑事速裁程序工作机制,优化轻罪案件办理流程。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制度优势,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全面深入审查证据,严把轻微刑事案件审查逮捕质量关,强化审查引导侦查,促进后续诉讼进程大幅提速,办案质效显著提升。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占全部轻罪案件的80%以上,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占认罪认罚的80%以上。

  提升队伍素能,助力司法办案

  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官夜校、自主学习微课堂、在线学习等机制开展覆盖全员、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全面提升素能,助力司法办案。加强与高校的检学共建,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程序,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举办专题研讨会,提升理论研究能力。轻罪检察官多次在全国检察理论年会和高级检察官论坛上发文发言,介绍朝阳特色轻罪检察工作体系。培养轻罪检察队伍铁一般的过硬本领,继续深化理解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继续完善轻罪检察工作体系的机制内涵。

  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对接基层治理的法治需求,主动提供法治保障,以轻罪检察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针对轻微犯罪多发易反复特点,在办案过程中高度关注背后的原因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建议,积极为风险防控决策提供支撑。对办案中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向监察委员会移送线索。对办案中发现涉案单位监管制度不健全,存在违法犯罪隐患的,及时向相关涉案单位、有关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发挥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检察力。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敢用善用不起诉权,同时对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及时发出检察意见,从“刑—行”衔接方面织密法网。降低“案-件比”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一方面向公安机关制发继续调取完善证据文书,加强捕后诉前环节的引导侦查,另一方面对于证据已经达到确实、充分的案件制发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并尽快提起公诉,通过压实做细案件审查,减少检察环节的“件”,让人民群众免于不必要的“诉累”。

  坚持纪律清廉

  公开透明夯实廉政基础

  监督透明,强化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创新开展“廉政双谈话”,即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与党员双谈话,用好谈话提醒方式,对廉政风险及时提醒教育,使轻罪检察队伍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做到抓早抓小,筑牢廉政防线。权力透明,规范权力行使,严保轻罪案件质量。完善轻罪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轻罪检察工作履职风险点,通过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制度,压实对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的激励和监督,坚持放权不放纵,规范权利行使,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司法透明,深化司法责任,同步强化外部监督。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落实司法责任制依法履职的同时,健全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等机制,加强人大等外部监督力度,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推进阳光司法建设。

  坚持服务轻便

  司法为民体现党建温度

  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轻罪检察刑事和解的经验优势,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转化犯罪嫌疑人,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谅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司法办案的三效统一。营造温馨党建氛围。充分利用谈心谈话制度,随时了解干警需求,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干警。在疫情期间,对部门内的武汉籍干警、直系亲属赴武汉支援的部门干警开展多次谈心并进行慰问。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要求,打造“N党建”模式。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