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您朝这儿瞧——我为群众办实事】“三人组”帮助电诈分子转移资金 “较真儿”朝警千里擒贼归案
近年来,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层出不穷,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大量资金外流,也危害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直以来,朝阳警方高度重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在北京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持续开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打击行动,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01
接报警
2020年7月,事主吴先生在某聊天软件上添加了一位女子为好友,随即与其以恋爱为目的进行交往。在此过程中。对方自称从事金融行业,只要按她的要求在银行开户,便可以赚取高额利息。吴先生信以为真,便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分几次向对方转账了49万余元。不想,钱到账后,对方便将吴先生拉黑。吴先生这下意识到上当受骗,于是赶紧报了警。
02
开展工作
接报警后,朝阳分局刑侦支队会同平房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在梳理案件线索时,民警发现吴先生被骗走的钱款分别被转入两个国内银行账户。民警紧紧抓住这条线索,又进行了大量侦查工作,查明涉案账户在湖南长沙某银行柜台和ATM机都有取现记录,其每日流水均在几万上下,最多达20万。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大额取现需本人到场,或请委托人持本人证件及委托材料才能办理。因此,民警判断这两个账户开户人王某、柳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03
抓获归案
事不宜迟,民警即刻前往长沙开展工作。经过细致调查,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在长沙警方的协助下分别将王某、柳某抓获。经查,王、柳二人原为同事,他们都是在前同事周某的劝说下,将银行卡账户提供给周某并协助取现。因为每次取现后周某答应给二人提成,所以二人便欣然允诺。
得此情况后,民警遂趁热打铁,全力查找周某。在经过连续几天的蹲守后,2021年4月23日上午,民警在长沙某小区将周某抓获归案。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周某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日常从事家具营销工作,但近期因为生意不太景气,便动起了歪脑筋,和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勾结,通过之前工作时积攒的人脉关系,联系到王、柳二人,让二人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帮助诈骗团伙转移涉案资金。周某称其每次转移资金时能获得涉案钱款的5%,然后再和柳某、王某分账。
04
依法处理
目前,王某、柳某、周某三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示
最高法、最高检2019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为犯罪分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应追究其违法犯罪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在此朝阳警方提示您:
①日常生活中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陆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卡片磁条损毁,不随意丢弃。
②不向他人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违法犯罪。
③一旦发现有买卖银行账户的犯罪行为,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