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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为民办实事,化解矛盾促和谐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15] 来源:北京朝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朝阳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在工作中积极创新,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项目,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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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行政复议文书电子送达。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特点,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推行了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制度。制定朝阳区行政复议电子送达工作细则(试行)。明确电子送达实行自愿原则,受送达人不同意的,仍以直接送达或邮政专递等传统方式送达。制度推行以来,已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各类法律文书200余件。电子送达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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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698件,其中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5.8 %,审结568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围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践行“复议为民”宗旨。

  行政复议接待室接待群众

  ●坚持依法纠错,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召开案审会、听证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作用,确保行政复议案件高质量办理,全面提升复议案件审理的公信力。今年以来审结案件中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责令履责70件, 纠错率为12.3%。

  ●坚持调解优先,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每年200件左右案件以调解结案。今年以来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221件,出具调解书3件,调解率达到历史新高39.4%。例如,某申请人对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申请复议。经调查,目前已有多起类似情形经法院判决认定为工伤,遂建议区人社局主动撤销其所作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启动为申请人认定工伤的程序。申请人问题得以解决,撤回复议。

  ●坚持释法说理,促进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注重将实质性化解争议这一核心摆在更突出地位,更着眼于申请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争议涉及实质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在抓好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调解的基础上,推动更多复议力量向矛盾化解和疏导集中,注重把调解往案件受理前和决定后延伸,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行政复议调解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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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前端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受理前调解和解机制挺在前面,将案前调解分为行政行为合法、申请人无正当理由,行政行为虽合法但申请人有一定理由,行政行为存在明显违法或不当三类情形对症下药、分类施策,一大批调解成功的复议申请不需再立案受理,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同时,注重判后释疑。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释法说理性,不仅依法裁断曲直,针对行政复议决定的不同情况,或释法说理,或类案指引,或情绪疏导,进一步消弥分歧,最终使申请人“法懂了、理明了、气顺了”。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