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朝阳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北京朝阳法院发布《涉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

本站发表时间:[2023-04-2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董欣 李天佳
  朝阳区作为首都国际交往重要窗口和北京“两区”建设重要承载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丰富。4月26日,朝阳法院召开“涉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发布了《涉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及涉外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典型案例。据悉,朝阳法院自2014年11月3日享有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以来,此类案件收案数量年均增长约10.3%,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权利人,覆盖美妆服饰、文体娱乐、化工制造、出版传媒、专业服务、食品药品等多个行业。
  “朝阳法院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特点显著,主要表现为域外主体地域分布广泛,辖区内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程度不断加深;新技术新产业纠纷稳增,案件法律适用的复杂性更为突出;案件裁判的国际影响更加突出。”朝阳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罗曼表示,涉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中国知识产权形象的重要平台。朝阳法院牢固树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协同治理理念、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最严格保护理念、服务涉外知识产权市场发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主体理念,努力打造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优选地。
  值得注意的是,朝阳法院民五庭副庭长谭雅文介绍,朝阳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大量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涉及国际知名企业,类型新颖、案情复杂,程序与实体领域均存在一些高发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案件审理难度。在程序方面,存在因诉讼材料不符合公证认证要求、当事人对跨境互联网案件管辖规则理解不足而影响诉讼进程;当事人碍于查明难、成本高、时间长等原因对域外法查明的积极性不强,域外法适用少的情形。在实体方面,著作权领域中跨类型的知识产权转让或授权不规范容易引发权属、侵权纠纷;商标领域中,存在当事人对在先使用制度理解不足影响商业标识的正常使用,平行进口后实施改变商品的包装、装潢等行为引发侵权纠纷的情况;不正当竞争领域,除了常见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商业标识,对汽车外观等非典型但具有可识别性的标识进行仿冒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表示,面对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诸多新问题新情况,朝阳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回应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从优化机制层面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统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管理,丰富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要素化审理指引;加强涉外审判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应对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提高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知识产权审判庭与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协调联动,加快形成“1+1+1>3”的司法保护新格局。
  通报会上,朝阳法院民五庭法官董欣在该院十个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选取五个进行了重点通报。据了解,典型案例涉及汽车外形作为“形状构造类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在电子邮箱核心识别部分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英文简称作为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应受法律保护、在平行进口产品上擅自添加标识构成商标侵权等热点、难点问题。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