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烟”“巧克力”“软糖”“胶囊”“饼干”……这类大麻叶、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为主原料的新型毒品已悄然出现,它们披上外衣、换了面孔,具有更强的迷惑性,让人防不胜防。
6月26日,第36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通过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揭开新型毒品的“伪装面纱”。
手段一:伪装成电子烟油
被告人袁某于2020年9月13日,联系一海外卖家以人民币13500元的价格购买大麻烟油,后该货物从海外邮寄入关,过程中于同年9月27日被某机场海关查获,民警当场起获可疑黄色液体6支共重2.41克,经鉴定均检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被告人袁某于2020年9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袁某的电子烟油空壳、电子烟杆、手机以及快递包装纸箱、毒品包装糖纸、锡纸均已被扣押。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手段二:伪装成巧克力软糖
2021年9月27日,被告人王某通过他人以人民币5700元的价格从海外购买软糖1个、大麻烟油烟弹2个及烟杆1个。11月12日,被告人王某通过同样的方式以人民币5900元的价格购买大麻烟油烟弹2个及巧克力1份。12月18日及同月20日,被告人王某又以人民币6300元及2100元的价格从海外购买5个大麻烟油烟弹。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并从其家中起获5个大麻烟油烟弹(共1.78克),经鉴定,王某从海外购买的软糖、烟油烟弹、巧克力等物品中均含有四氢大麻酚等成分。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禁止毒品出入境的规定,多次从境外邮寄毒品入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手段三:伪装成胶囊
2021年2月11日,被告人阮某联系一海外卖家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后该卖家通过邮寄的方式从海外将毒品邮寄至某单元快递柜,2月25日被某海关办事处查获,当场起获棕色胶囊4盒(共重158.71克),后民警又从其暂住地起获棕色胶囊1盒(重1.3克)。经鉴定上述棕色胶囊均检出四氢大麻酚。被告人阮某于2021年3月23日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起获手机1部、塑料包装瓶5个、包装纸盒2个、快递包装盒1个。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阮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手段四:伪装成饼干
2019年3月28日17时许,被告人赵某欲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向尹某某出售大麻饼干6块,被民警当场抓获归案,起获棕色饼干6块,重62.37克。经鉴定,棕色饼干中检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现已收缴。被告人赵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知识延伸
在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下,作为传统毒品的鸦片、冰毒、海洛因、大麻等毒品流入受限,含大麻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的大麻素类的新型毒品犯罪呈现上升趋势,这些新型毒品,多依附于电子烟、药品、零食等常见消费品,吸食之后会产生类似吸食大麻的感觉,对人体危害非常大。
同时,毒品犯罪网络化特征日趋明显,形式更加隐蔽,打击难度增大。现如今,犯罪团伙成员常常利用非接触方式,依托网络交易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等商谈交易,通过社交软件、虚拟货币等结算毒资,再利用快递物流、海外代购寄送毒品,呈现“即时通讯+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的特征。
法官提示
我国法律对毒品犯罪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严惩毒品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以维护社会和谐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将追究刑事责任。
新型毒品的迷惑性及隐蔽性较传统毒品更强,对社会民众危害极大,有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接受了所谓的“慷慨招待”,殊不知已陷入毒品深渊。在此,法官提示,吸食毒品不仅会侵蚀身体健康,更会给家庭带来无尽痛苦。请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抵御毒品的防范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