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及依法行政的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治方式着力提高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化水平,促进应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单独设立法制科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机构改革前为“法制宣传科”),具体负责推进“七五”普法,积极落实各项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年组织局长(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局长办公会年内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积极参加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工作,及时提交讲法材料,完成会前讲法任务。
安排执法经验丰富或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干部(局公职律师)参与依法行政及法制监督工作,加强与区司法局沟通,按要求安排人员积极参与区法制协调会、专题会及培训等,落实各项任务部署,并逐月报送依法行政相关信息。
按照市、区司法局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落实局公职律师换证、注销及年度备案等各项工作;修订《区应急管理局案审会工作制度》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案卷审查工作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审查流程,加强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行政处罚规范化管理。
修订完善《东城区应急管理系统学法用法方案》,开展《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各类法制培训,切实提高东城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
二、开展法治宣传及普法实践
根据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结合行政执法业务实践,联系局法律顾问对执法中常见文书送达问题在局机关开展专题普法讲座,与一线执法人员深入交流答疑解惑,并对法律文书、具体行政行为等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结合法律顾问意见,协助推进局机关制度及管理规范化建设。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建立兼职法宣员队伍,并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与时俱进,组织东城区兼职法制宣讲员选拔,协调开展“法律十进·以案释法”东城区普法活动;积极动员全局人员参加中科院组织的现代应急管理培训班,提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扎实开展安全咨询日普法宣传,发挥品牌效应,“安全小达人”主题宣教融合普法;深入行业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六进”法治宣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渠道深入宣传安全应急法律法规,特色开展安全法治知识竞赛,增强与企业、社区群众等线上互动,拓宽新媒体普法宣传渠道;弘扬宪法精神,在局机关分别开展《宪法修改与依宪治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制专题讲座,在官方微平台推送普及宪法法律知识;组织拍摄“我与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守初心担使命》微视频,在北京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宪法主题讲述类微视频二等奖;以“唱响国歌 守护国旗 致敬国徽”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集中落实普法活动,充分落实普法责任制。
三、坚持依法决策及法制监督
按照区政府要求建立相应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按要求备案,及时协调区司法局、市局法制处,联系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复杂及疑难问题进行法律指导;协调法律顾问对执法科室队业务中法律问题及时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意见,并对常见问题整合形成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开展案卷评查,处理案卷制作及执法规范等问题;充分结合市、区法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年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审会、集体讨论。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在市应急局、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
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按要求和时限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备案,按要求和时限报送我局起草且以区政府文件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及时备案。本年度我局未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
四、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梳理调整东城区应急管理局职权清单。核对并更新局各类行政职权及权力清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自由裁量标准、权力清单、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在局外网主动公开,现已公开730多条。密切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总体部署,围绕东城区安全应急重点工作,及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司法局备案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积极关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各项执法数据,按时上报执法情况及各类报表,开展数据分析并及时维护。
按全区统一要求参加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培训,积极配合市、区依法行政各项督察迎检工作,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提交我局工作材料;积极落实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普法宣传及培训,围绕区普法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