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签署《建立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合作协议》,双方就建立异地财产处置联动和联合执行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合作协议包括联合执行范围、辐射区域、沟通平台、协助流程、工作方案、联络机制等事项。此次会议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信息室指导下,通过全国法院执行应急值守平台远程会商及签约。
异地执行难、异地财产处置难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痛点,异地被执行人查找难、财产查扣难、处置难等问题往往成为逃避执行的“避风港”。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传统的现场执行难以正常进行,特别是异地的财产处置工作,受限于出差调查、异地腾退等限制,严重影响执行工作质效。在此情况下,京沪两地法院执行部门积极创新、开拓思路,探索通过最高法院事项委托系统,与财产所在地法院开展更加深度的合作,加大协同执行力度,寻找破解异地财产处置难题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在视频签约会上,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信息室对京沪两地建立联合执行机制表示肯定,并表示将为各级法院之间的合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随后,两家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两院执行相关工作情况,形成《建立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合作协议》。最后,两方执行工作主管副院长作为代表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就执行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建国表示,京沪两地同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东城区法院与静安区法院又同属于中心城区,执行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等工作较为完善,京沪两地法院需要互相协助执行事项众多,建立合作联动机制,提高异地执行工作效率,保障异地执行安全,解决异地财产处置难题,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质效,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忠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等文件精神,对健全异地执行协作和协同执行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双方通过建立异地财产和执行工作的合作机制,深化合作方式方法,推动合作的常态化、机制化,这是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双方之间的深度合作,有利于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既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这在疫情防控时期具有特殊意义。
下一步,东城区法院和静安区法院将依托双方建立的联合执行机制,凝聚合力,协作配合,深入推进京沪异地执行工作,特别是对异地的财产调查、扣押、拍卖、房产腾退等领域加强合作,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执行工作不停摆、不中断,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