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把时间倒回到六年前,东检君先来为大家回顾一件案情的原委。该案系当事人小张(化名)与某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2014年7月16日,小张与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人民币250万元。之后,该小额贷款公司在查询小张公司的账册时,发现其借钱未还,于是便起诉小张与其担保人小周(化名),要求其偿还借款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之后,本案经一审、再审,东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小张及其担保人小周共同偿还该小额贷款公司人民币250万元、利息及违约利息。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贯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践行新时代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促进矛盾化解,将民事诉讼案件呈现在“阳光下”,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公开听证。这也是东城检察院首次举办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公开听证。
本次会议由东城检察院副检察长许文辉主持,案件承办组、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诉讼代理人及其他当事人等参加,而且还邀请到三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组成了听证团。
会议开始,主持人副检察长许文辉首先简要介绍了该案基本案情和案件主要争议点,引导各方当事人提交新证据、陈述意见与答辩。会上,双方当事人就主要争议内容进行质证,承办组围绕听证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
在随后的案件评议会上,听证员就原审法院审理过程中认定事实和使用法律是否正确、检察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后的事实证据分别发表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的形式,从而提高了监督案件办理精准性和透明度的做法予以肯定。
东城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执法为民、司法为公”的理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次听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社会普遍关注、涉及当事人基本民生、双方争议巨大的民事案件举办公开听证会,增强了当事人在检察监督环节充分发表意见、展示证据的能动性,提升了社会监督参与度与司法公信力,筑牢了民事检察机关办案精准化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