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近日,东城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冯丽荣检察官走进北京市第十一中学,为全校1600余名学生开展“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检察官以一首歌词开场,“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 国泰才能民安,国家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检察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讲解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告诉同学们,为了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为了人民的福祉,为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每个公民都应该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随后,针对维护国家安全这一重点内容,检察官从理论转移到实际,围绕发现国家秘密泄露这一情况时,给予了同学们几点提示与建议,并要求同学们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网络安全。
讲座完毕后,检察官也参与进现场学生的讨论当中,与周围学生打成一片。初中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前从没有如此深入详细地学习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听了检察官老师讲授的有趣讲座,不仅加大了了解国家安全知识的兴趣,更从中收获颇丰。
听了同学们的感受,检察官也倍感欣喜。针对今年国家安全日的主题,检察官希望同学们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为建党100周年做出自己的贡献。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本次讲座的有哪些干货吧!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了11种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这里提出的是国家安全新领域——生物安全,加上海外利益安全、生态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共16种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维护网络安全
网络信息安全在国家安全中占据重要地位,习近平曾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禁止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不能在微信朋友圈等公众平台发布有军事基地、军用港口背景的照片,不能在公众平台发布不当言论。
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时怎么做
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等,这些行为都要坚决抵制!
遇到下列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拾获或发现买卖、盗窃、抢夺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或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告知老师,协助送交和报警。
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国家安全法,反恐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
相关罪名: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最后请大家知晓,如果发现任何国家安全问题,可以及时拨打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1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