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您母爱的伟大,也理解案发后您的痛楚与不安,但生活还要继续、人生还要前行,这是我们为您申请的救助金,希望能解燃眉之急,渡过眼前这个难关。”近日,东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润栋参加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活动,体现了检察机关“为民、亲民、便民”的司法追求。
儿子精神性疾病发作
持菜刀砍伤母亲致重伤二级
张明(化名)曾是北京某“985高校”研究生,毕业即进入世界500强公司工作。前途本是一片光明,却因种种而患上了双向情感障碍等精神性疾病,自此行为便有些怪异。
2019年6月某的一天,张明在家里精神性疾病发作,脑袋里突然出现了幻想,便持菜刀砍伤了自己的母亲赵莉(化名),还自残致身体某处损伤。经鉴定,赵莉失血性休克,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等,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考虑到张明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尚未完全恢复自知力,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一场离奇的刑事案件让人心痛,更让人担心的是作为母亲的赵莉,她经历了这一切,现实和内心的五味杂陈该如何化解?
检察司法救助积极补位“执行不能”
主动发现、主动取证、主动救助
在这起案件中,张明不仅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他还是赵莉的儿子,所以,赵莉虽受重伤却无法得到经济赔偿。我院检察官在裁判结果审查过程中,认为赵莉遭受犯罪侵犯后却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有开展司法救助的可能性,便依职权主动联系赵莉。经初步询问,赵莉是北京某工厂下岗职工,其丈夫也早就被买断工龄,两人的退休金仅够维持基本日常生活。案发后,生活更是陷入窘境。于是,承办检察官便指导赵莉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
为真正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作用,切实做到“应救尽救”,承办检察官主动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查,赵莉因病住院治疗花费7万余元,且被儿子伤害后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一直不敢回案发地的家中居住,在外与他人合伙租住着1800元/月的房屋。同时,还要负担由儿子前妻抚养的孙子日常费用。此外,她还支付了儿子自残住院的医疗费用,还要为他寄去强制医疗期间的生活费,更是因此负债累累。
承办检察官还发现,赵莉在北京某工厂工作期间积极努力、表现突出,曾荣获“爱国立功标兵”“**劳动奖章”“厂级生产标兵”等多项荣誉。为了及时解决劳模的困难,我院根据赵莉目前的精神状态、康复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形,向其提供了司法救助金人民币7万余元。
我为群众办实事
延伸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关怀触角
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是我们亘古不变的司法价值追求,为了解决赵莉最迫切、最直接的经济困难,我院仅用8个工作日便完成了受理、审查、发放救助金等全部程序,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去实地走访、自行取证,最大限度地减少被救助人的负担,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为民服务理念。
缓解赵莉所面临的经济困难仅是我们“公事公办”的第一步,承办检察官更关心、更心疼她的心理阴影问题,遂主动联系了北京市东城区阳光中途之家的专业心理辅导人员,为赵莉进行心理疏导,使其尽快缓解痛苦记忆、恢复正常生活。目前,赵莉不敢回案发地居住等问题已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此外,东城区检察院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议赵莉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为民办实事”活动,尽快评估赵莉的家庭及困难情况,若符合条件应对其开展救助。
结语
“感谢党和国家对我的关心,无论是经济上的救助,还是心理上的疏导,都让我感受到了人间大爱、司法温暖,我会好好配合下一步治疗,把钱花在‘刀刃上’。”赵莉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微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
群众有呼声,我们有行动,东城区检察院将持续聚集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充分发挥依职权主动审查、主动监督的检察职能,深化“我为群众办事”活动,切实把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践的具体行动,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照亮每一条希望之路。